建设监理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建立建设监理制度首先是为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基本建设投资体制、设计与施工管理体制的改革新格局;其次,为了开拓国际建设市场,进入国际经济大循环,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实行建设监理制度,以便使我国的建设体制与国际建设市场相衔接。尽管这里说到,建设监理制度是国际惯例,显然不是指某种特定的工程管理或工程咨询模式,因为国际上没有一种统一的工程管理或工程咨询的惯例,而且在英语词汇中实际是找不到“监理”这个概念的(“监理”一词从日本引入)。同年,建设部印发《关于开展建设监理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也指出,开展监理试点的指导思想是:改革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提高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可见,建立监理制度是为了解决我国建设项目传统管理模式存在问题(即投资、进度、质量目标的严重失控),改革旧有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当然,除了这个内部原因,也有来自外部的原因:一是聘请国外的项目管理专家进行项目管理是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德国复兴银行等银行的贷款条件之一;二是海外工程承包的教训,主要是在管理、合同上的失误。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